近年来,EPC总承包新常态模式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不断推行发展。为促进项目更好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深度融合和资源高效配置,2023年,市审计局在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审计中,针对教育卫生等EPC项目建设管理主要风险点,紧盯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等四个环节,为重点项目高质量建设贡献审计力量。
紧盯方案设计环节。推行EPC模式的初衷是实现更省、更快、更优的项目建设目标。围绕这一初始目标,一是关注设计标准是否明显超出类似项目相关标准要求,将审计关口前移至设计方案拟定阶段,严格遵循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原则,对审计发现的设计标准偏高问题,提请项目建设单位通过专题论证形式全面评判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将超概算风险降低至最小值。二是关注“设计、施工”两阶段是否合理衔接,EPC单位是否存在为谋求不法利润“高标准设计、低标准施工”问题,是否通过故意模糊范围、淡化深度等手段造成设计深化与设计变更界限不清晰,从而将项目建设的责任风险最大程度地转嫁给建设单位,影响国有资金投资效益。
紧盯招标投标环节。一是关注招标文件是否明确项目设计标准,是否提出具体的使用需求、设计等级、数据指标等关键内容。二是关注评标指标体系的完善性和合理性,审查评标标准是否紧贴项目特点做到内容明确、数据清晰,为潜在投标人更好地理解项目需求打下坚实基础。如项目位于老城区时,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对周边环境及噪音影响、承载力要求、规划要求等特殊要求,并在评标标准中予以体现。三是关注投标程序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按照确定的建设方案和建设内容计量组价,招标文件明确需要另行询价的工程内容是否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
紧盯合同履约环节。EPC单位作为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合同的充分履行是整个项目统筹规划和高质效推进的首先条件。一是关注建设单位对合同履约的监管是否切实有效,较之传统模式项目,EPC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过程中拥有极大话语权,建设单位需采取强有力措施对投资决策、方案审查、工期控制等方面加强监管;二是关注工程预算造价是否及时审核确认,EPC模式采用“签订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工程施工→确认工程预算”工作流程,预算审核确认时间具备较大不确定性,个别项目甚至在完工时仍未完成预算确认;三是关注进度款支付依据是否充分,EPC合同通常将经确认的工程预算作为付款依据,由于预算审核确认未及时,导致工程进度款支付缺乏充分依据。四是关注工程变更审批流程是否合规,梳理分析设计变更、工程签证、业主指令单等变更类文件,紧扣合同约定研判是否属于变更范畴以内,隐蔽见证、会议记要、影像文件等证明类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紧盯竣工结算环节。一是关注项目是否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结算审核,对个别项目“久拖未结”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揭示预算审核确认不及时、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等问题,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出邀请行业专家论证、完善民主决策程序等审计意见,推动结算工作驶入“快车道”。二是关注是否存在因拖欠施工、服务企业工程款项,进而影响营商环境优化等问题。三是关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管理情况,对农民工实名制登记不到位、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等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意见建议,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服务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