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峰谷分时电价分时时段、浮动比例和季节性尖峰电价作了调整。新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这次电价政策的调整主要针对工商业用户,居民电价不变。那么,到底有哪些变化呢?记者采访了国网阜阳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
峰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个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调整后每年7月、8月、9月,每日用电高峰时段为16:00至24:00;平段为9:00至16:00;低谷时段为0:00至9:00;1月、12月,每日用电高峰时段为15:00至23:00;平段为8:00至15:00;低谷时段为23:00至次日8:00;其他月份,每日用电高峰时段为8:00至11:00,16:00至21:00;平段为11:00至16:00,21:00至23:00;低谷时段为23:00至次日8:00。峰平谷对应总时长未变化,分别是峰段8小时、平段7小时、谷段9小时。
此外,新政策规定,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00千伏安以下工商业用户可按年度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低谷电价在用户购电价格加输配电价基础上下浮61.8%;季节性(1月、7月、8月、9月、12月)高峰电价上浮84.3%;其他月份高峰电价上浮74%。对耗电较多的工商业用户来说,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时间,尽量选择低谷时段进行生产更利于节约成本。
新政策实施后,执行范围不再是全省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转而变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尖峰电价由固定上浮价格变为比例上浮,即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针对此次调整,国网阜阳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建议,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可以结合最新政策优化生产经营班次,将生产计划尽量由用电高峰时段调整至低谷时段。特别是1月、7月、8月和12月,通过精细化用电安排,减少高峰时段和尖峰时段的用电负荷。倡导科学合理用电,不仅能够削峰填谷利于全社会共度用电“高峰拥堵”期,还可以节约企业的用电成本。此外,建议大型商业用户可以通过挖掘空调柔性控制潜力,加大综合能源利用力度。还可以通过蓄冷蓄热、储能、热泵、虚拟电厂等技术,进一步削峰填谷,降低用能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