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日报评论员 袁芳
近日,合肥市林长办印发《关于在市县级林长制重点项目选聘民间林长的通知》,在192个市县级林长制重点项目中全面推进民间林长选聘工作。
民间林长是指经个人申请,由属地林长办或责任单位统筹选聘任用、统一安排,自愿无偿履行责任、开展工作,积极推动林园生态资源保护利用的热心市民。在已经推行林长制的基础上,再选聘民间林长,是探索林园保护特色路径的创新之举,有利于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林长制改革,助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全市林园志愿服务体系。
民间林长参加义务植树。图源:安徽林业
生态是最大的资源,绿色是最亮的底色。林园资源是绿美合肥、幸福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每个市民都息息相关。选聘民间林长,是汇聚合力共建绿美合肥、共享绿色生活的一个新举措。一直以来,合肥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压实“四级责任”,汇聚林园治理合力。民间林长从市民中来,是爱绿护绿活动的基层力量,他们可以开展林园巡护、政策宣传、意见收集,推动群众与基层林长互动沟通,协助监督破坏林园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反映公众需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实现全覆盖、全方位、全流程式基层巡护。民间林长的加入,有利于生态文明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推进社会协同治理,激发全市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林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社会各界和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林园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良好氛围。
民间林长公益性岗位是林长制的有益补充和完善,对于丰富林长制结构体系、有效壮大林园资源保护力量起到重要作用。要拟定全民间林长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民间林长组织、责任、任务体系,规范民间林长志愿服务工作。要进一步挖掘社会力量参与林园资源保护,构建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格局。
选聘民间林长的过程就是不断增强林园资源保护力量的过程,也是林长制改革发展不断向纵深推进的过程。我们要通过不断完善的制度改革和配套措施,推进各种力量的聚合与施效,共建共护共享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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