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审批服务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发展,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近年来,市行政审批局通过厘清审批监管部门权责边界,明确审批标准流程,推动审管信息共享,打好审管联动“组合拳”,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健全协同机制,夯实制度基础。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建设领域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修订《盐城市建设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审管协同联动实施细则(2023版)》和《盐城市人防工程建设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审管协同联动实施细则》,健全审管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理顺划转事项审批和监管职责,压实责任链条,形成审批部门优化审批、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管齐驱并进的工作格局。
细化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服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会同市住建局和市发改委明确划转事项审批标准、职责分工、联动机制等内容,细化审批依据、审查要点,规范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强调审批注意事项,推动审批行为规范化、精准化,有效解决了审批和监管过程中“标准不一”“权责不明”“审管脱节”等问题。
明确审批流程,提升办事效能。针对合作审批事项建立联审联办工作机制,加强审前政策互通、审中业务互助、审后全面联动,实现制度协同、职责协同、管理协同。设置统一综合窗口,由市行政审批局集中收件,再内部流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办理,最后由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发证,整个过程减少了企业的跑动次数,提升了审批便利度。2023年,为企业群众提供联审联办服务158次。
加强信息共享,实现审管衔接。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将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汇聚,实现审批结果及时推送、监管无缝衔接,杜绝了审批与监管的“盲区”和“真空”,从而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维护了建设领域的良好生态环境。2023年,共推送联动信息1484条,并会同市住建局对270家资质不合格企业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引导了建筑业企业稳步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