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起,我市正式施行《宿迁市产业工人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产业工人的地方性法规。
产业工人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更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产业发展一直保持着跨越赶超的势头,这离不开全市产业工人作出的贡献。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高技能人才缺乏、技能形成缺少顶层设计、产业工人职业发展通道不畅等问题,依然影响整体队伍进一步壮大。
此次发布的《条例》可谓非常用心,五章四十条的内容,分别对产业工人的职业发展、服务保障、权益维护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涉及强化产业工人民主参与权利、健全产业工人技能培养体系、完善产业工人职业发展体系、加强产业工人权益维护服务保障等12个方面,对产业工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了积极回应。
《条例》不仅深入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巩固了全市“产改”取得的成效和积累的经验,推动“产改”走深走实,破解难点,更好地保障了产业工人的合法权益,还可以推进全市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助力实现全市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的目标。
当然,归根到底我们还是要打造一支素质优良、本领高强的产业工人队伍,为实现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动力。《条例》即使制定得再好,如果执行不下去,也是废纸一张。各方应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快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完善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机制,不断提升产业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让产业工人更有力量、更有奔头。(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