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深化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交流合作,构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妥善解决我市与山东省日照市边界地区环境污染问题,两地正式签署《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协议书》,双方围绕“联合治污、团结治污”,将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机制,破解边界区域环境污染治理难题,共同守护黄海之滨生态安全。
我市与日照同处黄海沿岸,行政边界线绵延近百公里,涉及绣针河流域、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等生态敏感区域。近年来,随着工业发展和人口增长,两地边界区域面临固体废物非法倾倒、流域水质波动、大气污染跨区传输等突出问题。由于行政管辖分割、执法标准不一,跨区域污染事件处置会出现溯源困难等局面。
信息共享促进协同协作。两地将积极推进环境监测数据跨区域、跨流域共享,加强周边空气质量、绣针河等流域水环境监测信息共享,促进周边环境质量提升。一旦发生可能影响相邻区域跨界污染、生态破坏事件时,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要第一时间通知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相邻(县)区生态环境部门,相邻(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污染事件处置工作。
跨区域环境执法再升级。针对两市行政边界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两地将积极组织执法力量开展追踪溯源和联合执法检查,对边界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协商查处,对固体废物异地倾倒案件积极配合对方调查取证。同时,两地将强化机动车领域联合协作,根据研判问题线索进行溯源,对检验机构开展联合现场查验。并对本辖区内发现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有案必移、应移尽移、移案必接”的原则,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应急处置守护水资源安全。两地将建立上下游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跨省流域水污染信息通报制度,上下游发生水污染事件或流域水质出现异常,可能造成跨省流域污染时,应第一时间向相邻市通报情况。上游应及时切断污染源,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将污染控制或消除在本行政区域内,为下游处置争取时间、提供便利;下游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最大程度减轻污染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