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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不褪色 余晖映检心 ——记“助人为乐的好大姐”王秋华

年过7旬的王秋华已从检察机关退休近20年,如今她还在利用自己所学为身边群众解决涉法难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被群众称为“助人为乐的好大姐”。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王秋华在丹徒检察机关工作20余年里,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获评“江苏省人民满意检察干警”“丹徒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丹徒县十佳岗位女明星”“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及各级嘉奖,负责科室连续4年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远赴云南劝返迷途者

“感谢王阿姨的教导,是你帮我迷途知返,再也不用过提心吊胆的日子了。我一定吸取教训,好好做人。”小王像一个孩子一样依偎在王秋华身旁,感激涕零。2008年5月,小王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通缉,由于不能正确认识犯罪事实,便潜逃外地达6年之久,并与家人失去联系。小王的亲属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王秋华曾经是一名检察官,懂得法律知识,便主动上门向她咨询关于小王的犯罪情况。

从上午到下午,王秋华通过解读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耐心释法说理,并让小王的亲属劝说小王正确认识犯罪事实,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罚。后来小王的家人经多方打听,与小王取得联系,小王因恐惧始终不愿意自首,但提出可以与王秋华见面的意愿。

“为了让他尽快走出迷途,再远我都要去。”王秋华将情况向公安机关报告后,与小王的家人一同前往千里之外的云南。经过王秋华反复劝导,小王最终幡然醒悟,决定投案自首,争取重新做人。2008年6月,在王秋华和小王家人的陪同下,小王到案后主动供述犯罪事实,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被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最终得到从轻处罚。

帮拿回拖欠18年执行款

“钱拿不到手,官司赢了啥用!你可要帮帮我,不然生活没法过”,2018年7月,家住王秋华周边小区的老李,慕名来到王秋华家,向其诉说自己遇到的揪心事。

原来老李在一起胜诉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却无法如愿拿到2.3万元的执行款。忧心忡忡的老李,自此踏上了长达18年的维权之路。由于缺乏材料证据,再加上年龄原因导致言语表达不清,问题迟迟没有解决。

“我确实没有拿到钱,心里堵得慌,一定要一个说法!”王秋华了解事情原委后,为尽快帮老李消除心结,用了近1个月的时间梳理案件情况,不分昼夜整理证据材料。在王秋华的帮助下,老李如愿拿到了拖欠达18年之久的执行款。2019年1月,老李将一面写有“无私提供法律援助 公正执法为民伸冤”的锦旗交到王秋华手中,激动地说:“你是一名好检察官,你让我更加相信党和政府,相信法律!”

一张长桌、一杯茶水、一副眼镜,如今已经74岁的王秋华,天天埋头于《检察日报》中,时时奔走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的路上。“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来找我咨询法律问题,这就是法治的进步,也是我们普法的初衷。这个路我还要继续走下去,要真正把法律知识送到广大群众中去,让更多的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将是我一生的追求。”今年国庆节前夕,在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王秋华手抚党徽动情地说。(通讯员 王运喜 杨志华 记者 张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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