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下午,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后,代表优秀议案建议表彰暨履职经验交流大会召开。会上表彰了16件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其中包括丽水代表团叶品勇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动执法监管“综合查一次”工作的建议》。
“综合查一次”制度是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防止监管缺位,避免重复检查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有助于实现政府监管全面覆盖、精准监管,促进执法监管整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现整体政府执法监管全闭环。
2021年12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切入点,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
叶品勇代表表示,自“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以来,全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创新打造“企轻松”应用场景,优化涉企“综合查一次”,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但仍然存在各地“综合查一次”进度不一、惠企利民政策不通等问题。
“改革工作实施后,根据对各地实施情况的调研,我发现当涉及跨部门、跨层级监管的事项时,容易产生推诿扯皮的情况。”叶品勇代表认为,职责不明确容易导致行政资源的浪费,往往事没办成,却耗费了不少人力物力财力。而以指导案例形式进一步界定部门职责、履职方式,明确既定时间和方式清晰履职,同时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跨部门力量调配、检查互认、信息共享等机制,统一监管标准、执法尺度,就能够扎实提高执法监管检查精准性、有效性和综合性。此外,针对现有“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管应用仍存在的数据更新不及时,“综合查一次”工作数据抓取存在瑕疵等情况,也要进一步予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