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市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新安江、太平湖、阊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新安江生态补偿指数达到考核要求。1—6月我市城市水质指数2.6915,排名位居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21位(同比提升2个位次),长三角第3位,全省第1位。全市半数区县入围全省105个区县水质状况前十名榜单,其中休宁县、屯溪区、祁门县、黄山区分别位于前5名。
一是统筹流域系统治理。深入实施新安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连续6年签订杭黄生态环保合作要点。皖赣两省建立阊江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新安江模式”在我市长江流域落地开花,阊江(祁门段)获评第二批省级5个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之一。省级排污权交易新规实行后规范开展首笔水排污权交易,金额14.78万元。2024年我市对上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3亿元,支持8个流域治理项目实施。
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修订印发《黄山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全市14个县级及以上水源地进行“划、立、治”过程梳理和问题排查,推动解决各类环境问题12个。黟县漳河水源地挂牌督办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进展,拜年山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通过省政府批复。
三是推进城镇污水治理。全面推进城镇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设施短板。今年35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4个环境整治项目均已开工建设,高新区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治理,对全市处理规模20吨/日以上的441个污水处理站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四是加大水环境监管力度。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27个问题入河排口“一口一策”清单。加强新安江上下游汛期水质管控会商研究,建立政府主要领导督导调研占川河问题交办推进机制。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今年已查办涉环境违法案件20余件。修订市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新增106个监测断面实现全市乡镇地表水、工业聚集区、饮用水源地全覆盖。
五是强化流域风险防控。完成13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备案,开展新安江流域水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督促整改水环境问题15个。健全跨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以优美生态环境保障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