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激发市场活力。1-3季度,政府采购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84亿元,占我市政府采购总规模82.98%。
一是综合运用预留份额和价格扣除政策。对中小企业进行政策倾斜,明确4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对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参与投标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予以10%-20%的价格扣除。
二是精简和优化采购手续和流程。推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制度,简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法定资格的形式审查,以供应商承诺代替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等证明材料。全市政府采购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全覆盖。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交易系统免费提供给供应商、代理机构使用。
三是规范各类保证金缴纳。政府采购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支持和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允许收取质量保证金,对于采购单位以质保金名义预留合同尾款项目,要求采购单位全面退还供应商。
四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全面推行“政采贷”线上融资业务,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建立日常协调机制,与15家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为其提供必要信息和技术支持,确保中标(成交)供应商获得无抵押、无担保、利率优、便捷高效的金融支持。自“政采贷”实施以来,累计为中小企业办理业务426笔,发放合同融资贷款4.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