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宿迁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在管理机制上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再添一重保障,让“小作坊”服务好“大民生”。
《办法》规定,我市食品小作坊登记实行“一坊一证”制度。对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办理,食品小作坊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安排2名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除了对营业执照等材料的检查,现场核查内容包含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功能布局及周围环境、食品加工工艺流程、食品生产设备等,覆盖了原材料、从业人员、生产设备、生产流程、生产环境等诸多方面。这些检查措施是对常态化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力补充,充分体现了宿迁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对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决心。
不断加大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的监管手段,也在一遍遍地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敲警钟”。食品小作坊经营者要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和规范经营的重要性,在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好食品安全“源头关”。
食品小作坊生产的不仅是食品,还是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名片”,传承着地方特色饮食文化。做好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到刚柔并济,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指导食品小作坊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让食品小作坊成为展示地域特色和“城市温度”的“窗口”。(祁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