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暨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的报告。
据了解,一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要求,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入选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试点城市,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2023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3.7%,同比提高4.7个百分点。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6.8%,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166条三江一级支流优良比例为63.6%,同比上升24.4个百分点。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有序并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2023年全市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视察调研发现,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统筹协调仍需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噪声污染治理等方面问题依然突出。
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要进一步推进水环境治理,坚持水岸同治,高质量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要持续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噪声污染源头治理;要全面提升生态文明领域执法司法效能,强化生态环境领域行刑衔接和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