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关系“美丽中国”目标的实现。去年以来,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助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持之以恒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财政局围绕蓝天、碧水、净土,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牢生态安全底线。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生态环保资金6500万元,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2.68亿元,进一步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的支持力度。围绕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机动车和扬尘等污染防治,支持推进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和减排。围绕各地表水和沱湖流域考核断面水质目标,加强水质监测,预警经费保障,落实好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做好农村黑臭水体试点项目资金保障。全市89个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全部完成,拨付资金近2亿元。
支持提升城乡绿量,提高森林、湿地质量。市财政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会同林业部门以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统领,全面支持实施绿美宿州“十大行动”,提升城乡绿量,提高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质量。2024年,市级财政安排5600万元,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7100万元,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湿地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工作,更好地支持绿色宿州建设,推动国土绿化由“规模化”向“精细化”转变。
全力推进我市企业转型绿色发展。严格审批新增“两高”项目,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2024年以来,累计下达节能降碳资金2385万元,主要支持工业节能、公共机构和建筑节能、交通运输和农业节能、节能服务业等方面的节能示范项目,推动全社会节能增效。
接下来,市财政局将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持续做好环境污染防治、绿色转型发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工作的财政资金保障,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宿州作出新的财政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