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决策效能的有力抓手。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9月25日下午,市政府副秘书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吴金城主持召开区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邀请3位公众代表列席,参与审议《浦东新区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会上,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总监张作贵、区生态环境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中心主任葛春平、区住宅发展和保障中心主任华毅杰3位公众代表就《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建言献策。张作贵认为,《管理办法》的制订过程规范科学民主,内容涉及全面,在重大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措施,其出台非常有必要。葛春平表示,期待通过《管理办法》的实施,让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一些痛点和难点问题得到实质性的解决,通过重大工程的落地,尽早发挥其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华毅杰表示,《管理办法》系统性地对重大工程建设的各方职责、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进行了梳理,有利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对重大工程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支撑作用,建议尽快颁布实施。
吴金城认真听取公众代表的发言并表示,3位代表结合各自领域和工作实际提出了很有针对性、启发性的思路和建议,牵头部门要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吴金城强调,强化使命意识,更好发挥重大工程的重要支撑作用。要把重大工程项目高起点规划好、高水平设计好、高质量建设好、高标准管理好,切实发挥重大工程的牵引带动作用,服务好引领区建设。强化创新突破,全力推动重大工程建设提速增效。重大工程投资大、周期长、环节多、各方协同难度大,浦东在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完善机制等方面探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今后要探索更多的制度创新,跑出更多的“浦东速度”,服务保障重大工程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强化责任协同,推动《管理办法》有效落地执行。《管理办法》对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明晰职责的基础上强化协同合作,坚持“项目为王”,一切围着项目转,不能各管一段、各守一摊,要主动跨前、加强联动,形成高效工作合力。
区领导杨朝、吴强、张娣芳、毕桂平、余颖参加会议。会上,区建交委作了关于制订《浦东新区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