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程祎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24年1月起,本市对2023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职保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具体为:一是每人每月增加61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元,增加额不足15元的,补足到15元;三是按本人2023年12月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四是对2023年底前年满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加25元、35元和45元。
与此同时,本市从2024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90元。增加后,本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含国家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490元。
上述增加的养老金,将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于7月25日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于7月29日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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