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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发改委:坚持四个强化 防范价格认定廉政风险

今年以来,宣城市发改委以创建“清廉”价格认定队伍为目标,多措并举强化价格认定廉政建设,共办理60多件价格认定案件,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价格认定人员的投诉,也未出现一例复核案件,筑牢价格认定廉政风险防线。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安徽省价格认定廉政风险防范规定》等规定,通过召开价格认定廉政提醒谈话会,提醒大家按照对组织负责、家庭负责、个人负责的原则,守好价格认定廉政底线,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二是强化廉政机制。将价格认定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部署和落实,实行“一岗双责”,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价格认定廉政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承办价格认定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价格认定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不断营造依法依规开展价格认定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廉政落实。价格认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行使价格认定职能。在具体办理价格认定事项过程中,严格把好受理关、勘验关、调查关、测算关、审核关。对重大、疑难价格认定事项,坚持集体审议、集体决策,保证作出的价格认定结论公正、合理,避免引起社会不稳定风险。

四是强化廉政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到服务对象中开展跟踪调查,了解价格认定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情况,调查是否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确保价格认定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经得起“廉政”检验。价格认定人员高效优质的服务,得到了提出机关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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