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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四提四性”深化基层“三整合”改革取成效

为了深入推进基层“三整合”改革,洪泽区围绕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行协调、简约高效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聚焦工作堵点和短板,进一步推动体制机制再完善、方式方法再创新、管理流程再优化、治理效能再提升。

提升机构职能体系协同性。强化对基层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常态化运行。优化镇(街道)职能机构运行机制,厘清岗位职责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和责任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道)职能机构与区级部门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机制,做到“上呼下应”、“下求上解”。

提升赋权赋能工作精准性。结合实际需求、承接能力、发展程度等因素,适时调整优化审批服务和执法类赋权事项。加强审批和执法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常态化培训、指导和监督,规范审批和执法行为。保证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健全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聘用程序,加强岗前培训教育和日常管理。

提升人员统筹使用规范性。对镇(街道)公务员与事业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统筹使用。按照工作设岗,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牢固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的鲜明导向。全面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指标,依托个人业绩、岗位实绩、工作成绩等多方面情况,做到知事识人。建立优秀人才有序流动机制,引导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从严控制聘用编外人员。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多元性。充分发挥政协“有事好商量”协商平台、村居群众性自治组织、网格员队伍作用,集聚各种资源力量,推动各方共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实施“精网微格”工程,制定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清单、“微网格”辅助工作事项清单,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高效开展,全面激活基层社会治理“神经末梢”,推动网格治理做实做细做精。深入探索“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模式,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夯实自治基础、健全法治体系、强化德治引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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