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阜阳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一季度,全市PM2.5浓度较2023年同比下降1.6%,优良天数比例较2023年同比增加5.9%。
一是加强工业源监管。通过现场检查和远程在线监控等方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常态化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工作,一季度,全市查处“散乱污”企业104家,对11家砖瓦企业开展现场执法监测,督促相关企业按时完成35个涉挥发性有机物问题的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移动源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常态化在交通干线、物流企业、工业园区等区域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一季度,累计检测机动车652辆次,非道路移动机械124台次,并对4辆超标机动车和3台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实施处罚。
三是加强社会面源监管。组织人员通过走航巡查、上门帮扶等方式,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扬尘污染管控,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治理行动。一季度,查处各类扬尘问题600余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餐饮油烟问题3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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