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3月26日至4月24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南京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形成了督察报告。7月11日,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潘正勤通报了督察报告。市委书记韩立明作表态讲话。市长陈之常主持督察情况反馈会。督察组副组长孙立新出席会议。
督察认为,南京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立足特大型城市发展特征和良好生态基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在全国率先出台《长江岸线保护条例》,深入开展长江岸线整治,大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推进美丽南京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连续两年获省政府生态文明督查激励,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督察指出,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新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新期盼,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有差距。部分地区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两高”项目违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区域存在违法倾倒垃圾和固体废物现象。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得不实,对“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还未落实到位。生态环保体制机制仍需完善,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不健全。
二是大气污染治理成效不稳固。大气污染治理末端减排空间收窄,绿色低碳转型仍需加快,炉窑锅炉整治不到位,VOCs综合治理需持续深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面临压力。
三是水污染防治仍存在短板。全市城市河道水质仍需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对照省定目标还有差距,管网建设质量管控不足、日常运行维护不到位,城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成效不稳固,城市内河治理还有薄弱环节,部分农业养殖场存在污染问题。
四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问题突出。建筑垃圾、市政污泥处置能力存在明显短板,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问题多发,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能力短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关停企业和高风险遗留地块管控力度仍需提高。
五是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不容忽视。沿江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有待加强,存在生态空间非法侵占现象,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
督察要求,南京市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更严要求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大力度全面推进美丽南京建设,更实举措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督察强调,南京市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针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按照要求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韩立明表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工作体检,更是政治体检。督察组反馈的情况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既指出了病灶、又开出了良方。南京将自觉把督察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作为增进群众生态福祉的生动实践,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一着不让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韩立明强调,要压实责任、坚决整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把压力传导到末梢、整改落实到现场;要从严从实、全面整改,能马上解决的要立行立改、快办快结,需要阶段推进的要明确责任、时限,需要长期整治的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已经整改的要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分类施策、精准整改,统筹好当前与长远、污染防治与城市治理,让群众评判整改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生态满意度和获得感;要标本兼治、彻底整改,举一反三、由点到面,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扎实推进美丽南京建设,在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上展现更大作为。
陈之常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快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标本兼治促进环境改善、绿色发展和生态惠民,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京建设。
会上播放了督察情况专题片。
情况反馈会以视频形式召开,省督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同志,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江北新区、各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