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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各街镇积极探索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 着力破解基层治理突出问题

  区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在浦东全区36个街镇开展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工作已经一月有余,这让司法解纷触角深入基层社区,围绕“示范庭审”工作,实现“审判一件、化解一批、教育一方、治理一域”。目前,多个街镇已经通过这一做法,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公开庭审,人民调解员、社区工作者、居民代表等现场旁听,让大家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也以此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的突出问题,从源头预防和解决基层社区纠纷,为基层提效增能。

  近日,一场拆迁继承案件在唐镇唐四村村委会巡回法庭开庭。该案件涉及农村宅基地拆迁、宅基地房屋的分家析产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是农村地区高发、典型的矛盾,也是基层村居调解员日常工作中的重难点。

  庭审中,法官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唐镇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各村居调解干部参与旁听,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对案件进行评析,围绕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分家析产政策以及拆迁政策的变化等作了详细讲解。

  调解干部与案件“零距离”接触,巡回法官与调解干部深入互动交流,有效增进调解干部的实践经验,提升其调解业务能力,令大家受益匪浅。唐镇新虹村调解干部瞿吉说:“这次巡回法庭旁听庭审活动既让我们了解庭审流程,也让我们学习到拆迁政策和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我们调解与拆迁有关矛盾纠纷的信心和能力。”唐镇东唐苑居委调解干部陶晓平表示:“我深刻意识到,作为调解员不仅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还需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精进调解业务能力,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群众,更高效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这是唐镇落实社区巡回审判的一次有力尝试。针对辖区内高频诉讼案件,巡回法官与街镇商议,选择有一定代表性、示范意义的,在基层社区现场开庭审判。街镇居村则积极动员调解干部、居民代表旁听庭审,直观了解矛盾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渠道、司法裁判程序、法律法规知识,实现“以案释法、以法明理、以理服人”,并最终达到“审判一件、化解一批、教育一方、治理一域”的目标。

  惠南镇在丽和居民区举行的社区巡回审判亦是如此。丽和居民区所在的民乐社区是上海市“十二五”规划期间最大的保障房基地,社区内残疾人群体数量较多,其中不少需要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和指定监护人。此次社区巡回审判的被申请人患有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但新残疾证上“监护人”一栏变更为“联系人”,导致申请人不能作为监护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宜,需要法庭宣告被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为其指定监护人。

  当天,来自惠南镇各个村居的25名居委社工参与旁听,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他们还收到一份由浦东法院制定的诉讼指南,根据指南处理相关事务,申请人能够节省约3000元的律师费。同时,负责此次社区巡回审判的浦东法院惠南法庭还将宣告民事行为能力与指定监护人“两案并一案”处理,并推出“上门集中鉴定”,进一步为群众节省费用与时间。

  惠南镇总结社区巡回审判的经验,将在有条件的居村开辟特别通道,集中统一进行诉前行为能力鉴定,将材料审核、监护人意见征询流程前置化。而对于部分条件有限的村居,则尝试设立专员进行答疑解惑和材料收集,帮助当事人网上立案,以解决他们来回奔波之苦。

  这正是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创新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多元服务的体现。通过制度机制的优化,从源头预防和解决基层纠纷,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构建党建引领下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治理体系。

  目前,浦东36个街镇均在实践社区巡回审判,区委社会工作部将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每季度分析、通报社区巡回审判整体推进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并培育典型示范巡回点,宣传相关经典案例、典型做法,让各街镇、居村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升,建设与引领区建设相匹配的社区巡回审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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