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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这些事项您需注意

目前,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可能有不少纳税人还没有完成申报。那么,今年的个税年度汇算有哪些新变化呢?纳税人在填写资料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杨渤。

暖心服务让个税汇算更便捷

对不少人来说,个税年度汇算可能是件比较复杂的事情。“我们在‘亳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制作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指引》方便纳税人学习如何申报,印制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问答》知识手册,将常见的个税汇算问题进行解读,方便市民学习和参考。”杨渤说,除此之外,市税务局还通过“亳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亳州税务网站、手机短信等方式,宣传个税年度汇算知识。

今年个税年度汇算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上,又推出了新的便利化举措,扩大了优先退税服务范围。对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之前年度提供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简易申报快速办理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优先退税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

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今年汇算进一步拓展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依托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税务部门共享的医疗费用数据、个人养老金数据,为纳税人提供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养老金信息预填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

目前,个人所得税APP重构了频道页面,重新设计了功能图标,避免了业务功能交叉,一体化展示办(理)查(询)事项,更加突出“待办”提示,体验更加友好。“我们将提供更多暖心服务,努力提高个税年度汇算申报效率。”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扣除事项相关资料需留存

每到个税年度汇算时,“退税攻略”“退税宝典”等抓人眼球的信息便层出不穷,甚至有人宣称“随便填,反正没人问,保证能退税”。

内容随便填报,真的可以退税吗?“这是不行的。”杨渤告诉记者,根据2023年个税年度汇算公告,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提供佐证材料。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市民甲在2023年考取了在职研究生,按照规定可以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甲可以通过扣缴义务人或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教育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信息,上传入学证明或者学籍信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抽查时,纳税人若不能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其他佐证材料,留存备查或者佐证材料仍不足以支持的,不得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市民不清楚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怎么办呢?杨渤介绍,市民可以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亳州税务”,点击下方“便捷服务”,进入后点击“办税地图”,查找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可以看到该服务厅的联系电话,进行电话咨询或者按照地图指示前往服务厅进行咨询。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事前沟通很必要

不久前,市民张女士收到一条提醒短信,“您2023年填报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人填报的扣除比例超过100%,请和共同填报人核实填报情况。”张女士开始还以为是诈骗信息,直到与爱人核实后才发现,她和爱人选择的扣除比例都是100%。

税务部门对纳税人与他人共同填报专项附加扣除超比例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梳理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赡养老人等几类专项附加扣除合计填报比例超100%的疑点数据,并通过短信方式提醒纳税人自查。

“这是税务机关帮助纳税人准确填报、降低税收风险的重要举措。”杨渤表示。大多数纳税人能够如实填报收入和扣除信息,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但小部分纳税人通过虚假、错误填报收入或扣除,以达到多退税款或少缴税款的目的。对于未按照规定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形,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个税APP、网站或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

纳税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将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记者 李鹏 通讯员 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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