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市医保局推出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新政,提高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购药报销比例,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从75%提高到80%,退休职工则从75%提高到85%。享受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购买门诊慢性病相关药品,相比往年报销比例增加,与大医院70%的报销比例相比,参保人享受到的优惠显然更多。
冯云今年58岁,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几天前,因血糖控制不佳,她住进了钟楼区永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我这种常规性的慢性病,到社区卫生院最方便,既离家近,也省得到大医院挤了。而且,现在医保还能多报,多好的事啊!”冯云说,治疗糖尿病是永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特色,最近该中心还推出了糖尿病专科,医生水平也不错。该中心全科医生钱薇表示,新政推出后,到中心的参保人员比去年多了一些。
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陈文婷介绍,目前常州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脑卒中合并器官功能障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干燥综合征、克罗恩病、慢性肝炎(中、重度)、慢性肾炎(中、重病)、帕金森氏综合征以及恶性肿瘤。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
假设一位职工参保人在社区医院购买500元门慢合规药品,如他是在职职工,2023年的个人支出费用为125元,今年的个人支出费用为100元,降幅为20%;如是退休职工,2023年的个人支出费用为125元,今年的个人支出费用为75元,降幅为40%。
据了解,目前常州市有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参保人员32万人。陈文婷表示,慢性病需长期管理,患者需长期吃药,并不需要太多特殊的治疗。提高他们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一方面可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另一方面,也是希望通过政策引导分级诊疗,引导居民小病、常规病在家门口就医,减轻大医院的看病压力,改善老百姓的就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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