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育保障、减轻养育负担、降低教育成本……近日,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亳州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以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多措并举激发生育潜能
加强生育保障。及时足额落实生育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职工医保报销。做好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分娩并发症等住院治疗按照普通住院政策保障。统筹发挥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住院综合保障功能,做好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特大疾病的救治保障。推广预约住院分娩,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减轻养育负担。强化税收支持生育政策,积极落实二孩三孩家庭个税差异化政策,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家庭育儿补贴制度,对夫妻双方依法生育并户口登记在我市的第二个子女,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第三个子女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的县(区)级人民政府承担。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对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家庭购买自住房的,县(区)可给予政策支持;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10%~20%。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人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家庭人口、代际结构等情况,在户型选择、配租排序等方面给予照顾。
进一步降低教育成本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适度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1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均开设普惠性托班,在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或延时服务,丰富服务内容,落实经费保障,解决家长接送孩子后顾之忧。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为生育家庭提供便捷服务
优化休假制度。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男方护理假可在女方产假期限内灵活休假。鼓励用人单位允许适宜远程办公的子女3周岁内的职工,采取居家办公和工位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鼓励用人单位允许职工合理利用上班时间接送子女上下学。
保障女性就业。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对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在其生育2年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每人500元~2400元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补助。对因歧视产后返岗女性受到行政处理或处罚的用人单位,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做实扶助关怀。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优先签约、优先服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开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绿色通道,设置提示标志,落实优先便利服务。(记者 曹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