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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发出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进行早期预防,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当日,丹徒法院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开展了首例“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

据介绍,原、被告于2019年8月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当年12月登记结婚。2021年5月,两人生育一女。由于婚前相处了解较少,双方婚后因家庭矛盾争吵不断,处于分居状态,女儿在原告处生活。两人曾为离婚事宜进行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现原告诉至丹徒法院,要求判令双方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婚生女抚养事宜。

“每位父母都要承担关心子女健康成长的责任。”案件审理中,原、被告均同意离婚,但就婚生女抚养问题和共同债务问题争执不下,承办法官胡勇依据最高法《意见》,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告知并送达了一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提醒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和权利,以及违反法律要承担的不利后果等。法官特别提到,即使解除婚姻关系,也应当关注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父母任何一方均不得违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陈怡 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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