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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商事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从浦东市场监管局获悉,目前,浦东新区通过确认制方式,累计完成各类经营主体设立登记超过4.5万件、变更登记约9.4万件,充分释放了经营主体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近年来,浦东新区深入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着力放宽市场准入、简化登记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同时,实施了全国首部登记确认制的地方立法——《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引领和保障浦东商事制度创新走在前列。

  放宽市场准入

  打出登记制度创新“组合拳”

  确认制最大限度将经营自主权交还给了经营主体和市场,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降低。

  《若干规定》不仅明确实行登记申报承诺制,申请人以自主申报、事先承诺的方式办理名称登记,显著提高名称申报成功率;还简化经营范围登记要求,明确经营主体仅需将主营项目、许可项目以及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申请登记。这意味着经营主体不必变更经营范围即可直接从事非主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为其寻找发展新赛道新空间提供更多便利。

  为进一步拓展“一照多址”覆盖范围,破解经营主体在浦东全域发展的空间瓶颈,真正实现“一次申请、一本执照、多点经营”,《若干规定》对2017年自贸区试点“一照多址”备案改革进行固化,打通了浦东新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三个登记机关的备案通道,推动浦东引领区和临港新片区改革开放联动、创新发展协同。

  浦东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一家公司的注册地位于临港,而其经营地位于张江,只需在临港的登记机关进行实际经营地址备案,而无需在张江设立分支机构。当然,设立分支机构依然是公司的选择之一。”

  简化登记流程

  奏响服务便捷高效“主基调”

  以往,经营主体在修订公司章程或内部高管人员出现变更时,均需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登记。《若干规定》实施后,“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等系列高频备案事项调整为自主公示事项。目前,经营主体在相关事项变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可自行在“一网通办”平台填报调整信息,无需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登记。不少企业负责人感慨,“全程网上办理登记、全程网上自主公示,切实减少跑动,企业获得感明显提升。”

  《若干规定》明确在股东登记确认环节不再收取转让协议,除登记法定代表人外,不再收取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各类企业自治过程性材料,由经营主体自行留存备查。浦东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公司进行股权变更时,需要提交5份申请材料,现在减少到3份。希望通过减少政府对经营主体自主经营的行政干预,还权于企,尊重经营主体自治原则。”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坚持以“管”促“放”

  管得住才能放得开,经营主体才能发展得更好。《若干规定》结合“放”的具体情形,创设“以托管机制为抓手、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自主公示、精简材料,不等于经营主体可以不经法定程序变更。”浦东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规定》对经营主体未按要求进行自主公示、留存文件,对托管服务机构未履行有关义务等情形,设定相应处罚措施,督促经营主体完善内部自治、强化主体责任,依法开展经营管理。

  在浦东推出登记确认制,是市场监管部门不断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和思路,持续推动商事制度改革的一个具体举措,在商事制度改革道路上又迈出了一大步,也是浦东对标国际通行规则,着力推动制度型开放的有力举措。

  下一步,浦东市场监管局将在市市场监管局指导、支持下,关注经营主体难点、痛点、堵点,发挥立法“试验田”效能,持续深化推进改革举措,提升服务能级,进一步为经营主体放权赋能,更好引领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让经营主体更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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