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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优良天增加量位居全省第一

4月23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介绍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近年来,我市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改善民生的当务之急,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举措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3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6,位居全省第8位,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6位。11月份和12月份PM2.5单月浓度改善幅度均居全省第1位。我市被省政府表彰为安徽省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市。截至4月22日,我市PM2.5年平均浓度为56.4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12位,同比改善7.5%,长三角41个城市仅4个改善且我市幅度最大;优良天比率77%,同比增加21天优良天,这些与改善幅度均居全省第一位。

高位推动,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我市推深做实市委常委会直接领导、市县乡分级负责和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市大气办对县区、乡镇空气质量实行日点名、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巩固提升空气质量改善成果。

我市建立县区环境空气质量补偿激励机制,奖励空气质量改善的县区。建立生态环境考核奖惩制度,年度考核前两名的县区进行奖励,后三名的进行处罚,不断压实县区属地管理责任。开展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季度考核,后三名的不予评先评优,压紧压实乡镇党委(街道)、政府属地责任。

科技赋能,大气污防提“智”增效

在“蓝天保卫战”中,我市持续提高“技防”水平,发挥“互联网+”作用。在100座空气站、400套车载走航监测、29套机动车遥感监测和1套超级监测站应用基础上,2023年,我市又建设660个覆盖全域的高塔视频监控,对650家涉气工业企业进行用电监控,实现了对秸秆禁烧和工业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的有效监管。

打造大气污染防治系统平台。我市将涉气信息化系统集成到一个系统平台,搭建成集“实时监测、数据分析、超标报警、指挥调度、网格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气环境智慧监管体系,实现环境问题从发现到解决的闭环管理,监管效能大幅提升。

“五个”坚持,常态化监管污染源

我市坚持“九查九做”,依托89个乡镇环保站和73个市中心城区网格,及时排查处置污染源。坚持日会商研判,优化会商小组,每日两次研判,发布气象、空气质量和管控建议。坚持市域内联防联控,与商丘、周口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强化中药材初加工、秸秆禁烧联合管控。

同时,坚持冒泡站点溯源,落实国、省、市、乡镇空气站异常点位推送机制,累计推送冒泡点位3000余次,发现整治污染源423个。坚持秋冬季集中办公,生态环境、住建、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扎实开展秋冬季集中攻坚,实施砖瓦窑场秋冬季调整生产计划,保障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

严格执法,以管促治成效明显

我市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开展车辆、机械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测,严格查处超标车辆、冒黑烟车辆、不合格机械。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压实属地特别是乡镇责任,实施全天候高塔视频管控,实现遥感卫星“零火点”。

同时,我市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查办了一批非法销售和储存违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帮扶,开展四轮次县区监督帮扶,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搅拌站、道路运输等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指导督促问题整改。

提高效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市不断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加大对企业发展所需生态环境要素的保障力度,加强全过程服务。2023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78个,环评审批时间比法定时间减少60%以上。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贯穿于审批、执法、结对帮扶全过程。

强化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双招双引”,2023年,我市签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项目75个,签约总金额215.9亿元;开工项目25个,投资总金额268.1亿元;投产项目11个,投资总金额11.7亿元。全年招引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个,投资总额3.7亿元,有力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 汝平 通讯员 孙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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