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迅速的行动、有力的措施,高标准高质量抓好信访件办理工作。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做到边督边改。对督察转办信访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整改,能够立行立改的及时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因地制宜,精准科学依法制定“四项清单”,有序推进整改,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举措、务实的作风,切实把每一个信访举报件办快办实办好。
二是坚持双向交办,做到责任压实。压紧压实双重办理责任,按照“属地+行业”原则实行双向交办,由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对督察转办信访问题进行核实办理,5日内上报市协调联络组审核,7日内反馈督察组;市直监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同步开展核查、指导和督办,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有效回应。
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做到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点上改”与“根上立”相结合,围绕信访举报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庆市“查清风险点、管好责任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全面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做到既“重当前”,更“管长远”。
四是坚持严的基调,做到从严从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敢于动真碰硬,倒逼责任落实,对办理过程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不担当,整改落实不彻底、搞形式主义的情况,坚决查处问责,绝不手软。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办理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信访举报件办理公开透明、公正严明。(撰稿人:马海平 审稿人:徐天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