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成 王牧)8月19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日前发布的《芜湖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该管理办法提出取消缴存门槛、丰富缴存方式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完善政策供给。
新管理办法呈现三大特点。首先是进一步扩大缴存覆盖范围,取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门槛设置。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全日制、新业态、临时性和弹性工作人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可以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提供我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农业户籍证明。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还将出台支持芜湖市应届毕业生留芜相关政策,鼓励芜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及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参照新的公积金管理办法,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其次是业务办理更加便捷,缴存方式更加灵活。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趋于年轻化和收入不确定性大的因素,我市开通灵活就业人员账户设立、信息变更、账户封存等全流程网上自助办理渠道,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市规定的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月缴存金额,且每月均可申请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此外,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没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可以无条件不限频次部分提取或一次性销户全额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灵活就业人员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后须按月正常缴存并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账户余额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未结清前不得以其他任何情形提取。
第三是增加代扣代缴委托银行,鼓励委托银行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灵活就业人员代扣代缴银行可选择范围扩大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现有17家合作委托银行,通过分批在银行网点增设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点,目前已在6家银行共设立8个便民服务点。同时,鼓励银行针对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配套设计金融产品,形成政策合力。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已有2.05万名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农民等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达10.6亿元,8467名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达21.32亿元。我市也在行业内较早开展了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探索实践,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先后出台了《芜湖市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芜湖市进城务工农民缴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贷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