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任佳莉)近日,黄岩法院审结了一起以招聘兼职为名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裴某某、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
2020年12月至2022年8月期间,以王某某、程某某(均另案处理)为首的犯罪团伙合伙在网上进行兼职招聘诈骗,该团伙分工合作,通过网络发布招聘信息,诱导求职者下载软件,以各种名义骗取钱财。
当求职者发现被骗想要追回钱款时,该团伙人员继续以“需要参与其他兼职才能拿回保证金”“我们这里能提供其他收益更高的兼职”等话术,引诱兼职者从被害人变为“被告人”。
2020年12月至2022年7月期间,被告人裴某某、高某某加入诈骗团伙,明知是网络诈骗仍在团队内担任“外宣”。其中,裴某某直接参与诈骗金额26万余元,个人非法获利18.5万余元;高某某直接参与诈骗金额1.5万余元,个人非法获利1.1万余元。
黄岩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以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根据二被告人系从犯以及退赃等情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对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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