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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交通运输“枫桥式”基层执法站所试点创建工作部署动员会召开

7月18日下午,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全市“枫桥式”基层执法站所试点创建工作部署动员会,全面打响示范创建“攻坚战”。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费公驰、市交通执法队班子成员、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局法规处传达省厅现场会精神,解读嘉兴创建实施方案;来自市执法队高速、水上以及嘉善、平湖、桐乡等5个省级基层试点申报单位结合辖区优势特点,对照清单任务,针对创建思路、具体举措及已取得成效依次交流发言。

费公驰副局长围绕“枫桥经验”历史沿革、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当前行业发展现状,进一步明确此次创建工作背景依据,他指出各地要在前期已有成果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认识创建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性自觉性。要认真贯彻省厅关于“枫桥式”示范创建部署要求,自觉扛起嘉兴作为中国共产党诞生地、“三治融合”发源地使命担当,深刻领会“开展创建工作有利于提升交通执法队伍形象、提升执法工作满意度、提升交通行业治理能力”的重要性。

二是以更深层次领悟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总体目标要求。要发挥党的领导根本优势,通过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落实,实现党建引领;用好群众路线重要法宝,以畅通社情民意感知渠道、寓服务于执法、创新阳光暖心执法模式为途径,着力提升服务;紧扣矛盾风险化解核心目标,坚持预防为先、调解优先、数字赋能、监管服务并举等原则,推动执法工作向预防疏导端发力,做到源头治理;坚持基层基础鲜明导向,通过夯实软硬件基础、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升人员能力素养等方式,实现固本强基。

三是以更实举措加快工作实施,有力保障任务落地见效。要秉持“组织领导是关键要素”原则,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要素保障,做到市县整体统筹;以创新示范为内在动力,因地制宜,清单化、节点化、特色化推进,强化评先评优,塑造典型示范,探索形成可借鉴、可推广品牌经验;聚焦疑难整改、评估验收、考核评定等重要步骤,做好督查指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夯实支撑保障。

最后,局党委委员、市执法队队长刘自冉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各地要加强沟通、及时传达,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精心组织、细化方案,抓好工作措施落实落地落细;挖掘典型、强化应用,将创建工作和具体执法结合起来,形成双向发力、相互促进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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