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1日)起,苏州市积分落户政策再次优化调整,很多新市民前来咨询。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收集了咨询较多的问题,统一为大家详细解答——
★本次积分落户政策修改了什么?
主要调整了2个方面内容:将积分落户准入分值从现有的250分下调至200分;
参保项目赋分项累计赋分地从南京市扩大至长三角“三省一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
★按照现在的准入分值,在苏州待多久可以落户?
按7月1日调整后的200分积分落户准入分值来看,在苏州拥有自有住房的非苏州户籍人员,满足积分落户申请条件即可准入,即在苏州生活居住1年;
租房的非苏州户籍人员,一般在苏州生活居住2年左右即可准入(如在长三角“三省一市”累计缴纳社保已满3年,在苏州稳定居住1年即可准入)。
★如何累计认可社保缴费年限?
目前,长三角“三省一市”社保累计赋分主要分为江苏省内其他城市和江苏省外两种情况:
(1)在江苏省内其他城市缴纳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可直接累计认可并赋分;
(2)江苏省外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需办理转入苏州的接续手续后,方可累计认可社保缴纳年限并赋分。
★如何办理社保接续手续?
申请人可至苏州市人社局市、区、部分街道社保经办网点窗口办理社保接续手续,办理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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