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生鲜灯”开出“禁用令”。目前,全市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情况如何?5月10日,记者随市市场监管局一行来到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现场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
走进白云超市,记者看到猪肉、蔬菜等摊位上方无一例外地使用上了明亮的白炽灯。“除有色光源以外,一些变相影响消费者对生鲜食用农产品感官认知的‘擦边球’方式也同样不被允许。”说着,执法人员便直奔目标摊位,重点查看正在使用的照明设施。为让使用有色灯罩、变色光源等变相方式“现出原形”,执法人员还挨个掀开灯罩对光源和灯罩内外进行仔细翻查,并反复调试光源开关。随后,执法人员又将肉品分别放置在正在使用的照明设施下和室外自然光线下进行仔细对比。
在交通路农贸菜场,执法人员向经营户发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告知书》,告知他们使用“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同时,对前来买菜的市民作宣传讲解,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生鲜灯”的整治行动中。“现在市场都换成白炽灯照明了,肉类、水产的新鲜程度一眼就能看出来,买起来也更放心了。”看到执法人员前来检查,正在买菜的市民李金莲满意地说。
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536家次,开展法律宣传10余次,前期发现的问题均整改到位。
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杰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持续紧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销售重点场所,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全面落实《办法》,坚决关闭“美颜”滤镜的“生鲜灯”,还生鲜食用农产品“真本色”,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