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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调解 冤家终和解

本报讯(记者颜敏丹 通讯员李蔼媚)近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大溪法庭通过法官指导调解、多元力量联合,在大溪镇共享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历时四年之久并有民转刑风险的离婚纠纷。

王某(男)与陈某(女)于2006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女。婚后,两人时常因琐事争吵乃至动手。2020年,陈某离家后两人即分居,期间双方多次争吵。2023年7月,陈某打砸了王某车辆,并致王某受伤,且有“烧房子”“下毒”“用刀砍”等过激言论。

该案系婚姻纠纷引发的具有民转刑风险的案件。当地派出所将情况同步至大溪法庭,该法庭“芋溪和”家事调解室调解员杨菊素接下了这块“硬骨头”,法官廖媚负责指导调解。

“你们都是一伙的,联合欺负我是个外地人。”调解时,陈某情绪激动,反复念叨被男方家“欺负”了,以致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然而,纠纷久拖不定,双方矛盾加深,王某及两个女儿也无法正常生活,小女儿学业因父母矛盾受到了很大影响。

“她说自己是外地媳妇无依无靠,那我们就给她一群‘娘家人’。”法官廖媚在反复分析案情与陈某的笔录后,终于找到了突破口。

廖媚与杨菊素与大溪镇新温岭人妇女联合会取得联络,邀请新温岭人妇女代表作为陈某的“娘家人”参与本次调解。同时联合巾帼人大代表调解室、镇综治办、派出所、当事人所在村村委等共同进行调解。

有了“娘家人”依靠的陈某,终于不再强烈抵触,转而开始倾诉多年苦闷与委屈。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陈某也终于明白其之前的吵闹、打砸、伤人等行为对维权无益,更会陷自己于违法的境地。

最终,在“娘家人”代表的陪同下,陈某来到大溪镇共享法庭与王某进行了面对面、心平气和的交谈。在法官指导调解、多方联合努力之下,陈某与王某达成离婚协议,确定两女均由王某抚养,陈某可进行探望,双方就共同财产、债务等问题均达成合意,法官当场出具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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