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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出台“惠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

日前,景宁正式发布《景宁畲族自治县“惠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惠明”商标使用管理全流程作出了明确规范,内容涵盖使用条件、申请程序、使用规范、权利义务、管理职责、退出机制等六大方面。

惠明茶是浙江传统名茶、全国重点名茶之一,也是景宁畲族自治县重要的文化名片。近年来,景宁深入实施“品质惠明”工程,规范惠明茶产业标准,出台专项激励政策,全力推进惠明茶高质量绿色发展。

据悉,惠明茶行业协会每年在6月、12月分别开展一次商标申请的审核授权,经营主体只需提交申请书、相关证件和茶叶样品即可申请使用“惠明”商标。审核通过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3年,既减轻了主体负担,也保证了经营的持续性。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打响‘金奖惠明茶’品牌影响力、做大茶产业规模、做深茶产业链条。”景宁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做好《办法》的起草工作,由该局组建的起草组深入走访了县内外茶产业主体,全面了解种植、加工、销售等各类型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同时,还学习借鉴了西湖龙井、安吉白茶、余杭径山茶、开化龙顶茶等我省主要茶品牌的管理办法。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景宁惠明茶产量3809吨,比上年增长15%,产值6.74亿元,比上年增长27%;全县茶园年均亩产效益从7131元提升至9035元,增幅近27%,增幅为历年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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