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500万元的贷款就是‘及时雨’,我没有资金担忧了,新年大干一场,把养殖事业做大做强……”1月31日,高邮鑫三角生态家禽养殖场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高兴地说。原来,在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和高邮市农商行工作人员帮助下,这家养殖场拿到了扬州市首本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证,同时获批全市第一笔农业设施抵押贷款,为新年发展注入了“源头活水”。
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凌高玉表示,长期以来,工业和科技等企业因有厂房、产品、知识产权等作为抵押物,贷款相对容易;农产设备设施在确权上存在“短腿”和瓶颈,因此获得资金支持存在一定困难。这次在农业主管部门和金融部门合力探索下,首本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证和首笔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发放,开创了先河,为今后农企获得发展资金提供了借鉴。
据介绍,高邮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在学习借鉴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要,经高邮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出台了《高邮市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实施办法(试行)》《高邮市农业设施抵押管理办法(试行)》。同时指导高邮市农村商业银行按照两个文件精神,成功发放扬州市首笔助农贷款,为下一步在全市全面启动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及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开了好头。
“在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帮助下,我们按照要求提出申请,最后养殖场鸡舍、仓库、厂区内外道路等农业设施被评估作价1670万元,成功贷款500万元。”鑫三角生态家禽养殖场这位负责人说。
“首本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证,从制度框架设计、需求主体摸排,到登记发放流程试点、证件内容设计等环节,都需要大胆设想、小心求证,确保所有权证合法,能为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奠定稳固的基础。”凌高玉表示,此举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发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盘活农业设施固定资产功能,拓宽农村经营主体融资渠道,有效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资产”变“资金”,扩大金融助力乡村振兴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