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10月16日,张家港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向首批27595家企业发放1.05亿元稳岗返还资金,帮助企业稳岗纾困。
根据相关政策,参保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均可作为实施对象(劳务派遣单位除外),享受条件包括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无历史欠费、审核当月参保状态正常,以及裁员率符合规定等。其中,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获得返还,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则按30%返还。
今年,张家港市秉持“快比、快审、快发”的高效原则,连续5年采用“免申即享、比对发放、直接到账”模式,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的对公账户或社保缴费账户。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社保缴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等方面,旨在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并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此次稳岗返还政策的延续实施,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企业的关怀与支持,更将为参保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助力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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