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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建设通过验收

11月5日至7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组成验收组,对2023年度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开展验收评估工作,经验收组实地检查、考核评价,2023年度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顺利通过验收。

验收组先后来到灵璧县虞姬镇、泗县屏山镇老山村、埇桥区夹沟镇镇头村、萧县杨楼镇新廷社区、砀山县良梨镇良梨村等地,按照《安徽省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验收评估方案》,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评估试点乡(镇)、试点村在环境质量、生态质量、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治理、生态产业、价值转化、生态文化、公众满意程度、长效机制建设和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工作成效。验收组一致认为,试点乡(镇)、试点村对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在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绿色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为全市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树立了良好示范效应。

“我市将继续推进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建设工作,挖掘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各试点乡(镇)、试点村应继续巩固成果,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和长远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科负责人王红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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