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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执行情况如何?答卷来了

  浙江在线9月26日(记者 翁宇君)9月26日下午,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浙江省河长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

  2003年,湖州长兴发布全国第一个“河长制”任命文件,此后,这颗从浙江破土的种子,逐渐开花结果、香飘全国。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次年,浙江进一步出台实施《浙江省河长制规定》,以推进和保障河长制实施,促进综合治水工作。

  这些年来,浙江对河湖的关切一直未曾止步。面对“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2024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浙江省河长制规定》的执法检查。5月至7月,检查组紧扣《规定》内容,通过安排暗访、比对卫片图斑(通过卫星监测出的底图比较出某一发生变化的部位)和调取“浙水美丽”(河长在线)数字化平台数据等多种措施,系统、全面了解浙江河湖长制实施情况和河湖治理保护现状。

  检查结果显示,省、市、县三级均已成立河长办,形成上下贯通、规范有序的运行体系。近三年来,全省52209名河湖长上下联动,巡河巡湖765.8万人次,协调处置各类河湖问题94.6万个,一批河湖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近年来,各级河长办不断提升全民参与度,持续壮大“企业河长”“乡贤河长”“巾帼河长”等民间河长队伍。目前,全省有注册民间河湖长4万余名,各类公益护水组织877家,护水志愿者380多万人。

  在推动幸福河湖建设方面,2023年,浙江发布全域建设幸福河湖五年行动,90个县(市、区)印发了“一县一规划”,系统实施江河安澜达标提质、河湖生态保护提升、亲水宜居设施提升、滨水产业富民等五大行动,努力打造“安全、生态、宜居、富民、智慧”幸福河湖。目前,浙江已建成高品质水美乡村231个、城乡亲水节点807个、滨水绿道3172公里。

  幸福河湖亦有科技“守护者”,浙江目前已专门开发“浙水美丽”(河长在线)数字化平台,逐步对五级河湖长履职的各类数据进行归集,成为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支撑平台。各地也有不少探索和创新,如宁波市积极推进河湖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绍兴市大力开展“河长-河段”空间数据治理全省试点工作。

  当然,检查中发现目前仍存一些问题有待提升,如部分河湖长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河长办横向统筹协调能力不足等,建议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体系、完善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格局、推进河湖保护治理改革创新,要深入推进科技治水,加快构建“空天地”一体化感知监测体系,提高河湖治理智能化、智慧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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