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州湾示范区法院在刑事专项执行活动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以谈促执,促使某假冒电动工具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限期分期缴纳罚金。
为保证被执行人的正常生活,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现工作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积极沟通,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告知其要帮助被执行人配合执行工作,不得以其有刑事案件而无故歧视或辞退被执行人。同时,被执行人也向本院申请解封微信账户,以供其正常的起居生活。最终通过谈话达成一致,工作单位负责人监督督促被执行人,将每月固定工作收入用于缴纳罚金。
在确保执行到位的前提下,通州湾示范区法院始终坚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成功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寻求保障被执行人日常生活的方法,平衡执行工作的力度与温度,达到法与情的两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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