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溧阳市实现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35亿元,同比增长8.3%,增幅位列全市第一位,高于全市平均8.1个百分点。
按销售所在地分,城镇实现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6.23亿元,同比增长7.4%;农村实现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12亿元,同比增长18.6%。
按行业分,限上批零住餐四个行业分别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93亿元、78.81亿元、3.55亿元和6.0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9%、8.8%、8.2%、4.4%。
按商品形态分,实现限上商品零售额84.91亿元,增长8.6%,限上餐饮收入9.44亿元,增长5.3%。
按商品类别分,基本生活类商品较为平稳,限上单位粮油、食品类、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6.9%、2.3%、3.0%。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限上单位文化办公用品类、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56.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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