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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画卷!“美丽浦东建设”行动方案发布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美丽浦东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近日,浦东新区正式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浦东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行动方案》。

  根据行动方案,浦东将树牢城市生命体、有机体理念,统筹考虑新区人口产业特征、生态禀赋特质、城市治理特点等实际,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统筹生态空间、低碳发展、污染防治、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生态安全、生态文化、科技引领、制度创新等领域,深化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浦东新画卷,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把最美的生态献给人民。

  行动方案提出9项主要任务,包括:优化开发保护格局,彰显空间之美;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彰显发展之美;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彰显环境之美;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彰显人居之美;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彰显生态之美;严控生态环境风险,彰显韧性之美;开展建设全民行动,彰显人文之美;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彰显科技之美;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彰显善治之美。

  锚定2035年美丽浦东建设实现的目标,浦东将通过“十四五”深入攻坚、“十五五”巩固拓展和“十六五”整体提升,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区。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美丽浦东建设的实践样板,美丽浦东建设成效显著。

  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深化浦东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城市治理体系创新,打造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家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标杆,美丽浦东目标基本实现。

  展望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美丽浦东全面建成。

  行动方案指出,浦东将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浦东建设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指导督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滚动制定美丽浦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美丽浦东建设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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