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江苏省财政厅、省文物局积极申请,财政部、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国家古迹文物保护项目——姑苏区整县推进项目》,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同步与姑苏区签订了项目资助协议,姑苏区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5000万元,专门用于补助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修缮。这是中央彩票公益金首次支持连片集中的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苏州是全国首批两个试点地区之一。保护修缮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有何重要意义?近年来江苏各地对此开展了哪些创新工作?
未定级文物是文化多样性的微观体现
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平江历史文化街区考察时指出:“平江历史文化街区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财富,要保护好、挖掘好、运用好,不仅要在物质形式上传承好,更要在心里传承好。”
苏州是首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去年成为全国唯一的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姑苏区作为示范区的核心,不可移动文物总量在苏州市十个区县中位居第一。“姑苏区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23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1403处。其中,文物建筑715处,占比达到45.05%。”姑苏区文物保护管理中心主任许云鹤介绍。
根据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不可移动文物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这一明确规定为全面保护不可移动文物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依据。
“保护修缮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具有多重价值。”许云鹤认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是文化多样性的微观体现,反映了不同地区、不同社群独特的创造力和审美观念,为我们了解当地的传统建筑风格、生活方式、工艺技术等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研究的深入,未定级文物的价值可能会被重新评估和发现,为学术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素材,同时也为教育下一代提供了生动的教材。
许云鹤表示,保护修缮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对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好、挖掘好、运用好”更是意义重大。苏州古城文物资源丰富,整体保存状况完整,发展脉络清晰,集中反映了中国古代江南地区的历史风貌和时代底色。实施集中连片保护,不仅为深入剖析江南传统建筑营造特征,加强东西方建筑文化交流提供了宝贵的平台;也将进一步提升整体风貌显示度,积淀文化底蕴,扩展江南文化影响力。目前,多数文物建筑仍然保留居住使用功能,以“绣花”功夫为标准,推动集中连片保护,将有效提升低级别文物和各类历史遗存的保护能级,消除文物建筑安全隐患,实现文物建筑及其周边环境、软硬件设施的系统改善,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在赓续文物建筑历史根脉的同时,实现市井烟火气息的长久兴旺。
苏州古城在海内外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各类特色文旅产业集聚于此,文化体验与休闲消费场景需求巨大。“实践集中连片保护,为推进文物主题游径建设、促进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为提振文旅消费、激发区域产业活力、提升古城整体形象打开重要的突破口。”姑苏区财政局(国资办)经建企业处处长焦新元说。
甄选了231处建筑进行保护修缮
根据前期现状勘查和各管理主体上报的相关情况,以“保护价值突出、安全隐患明显、居民意愿强烈、风貌影响显著、社会关注、前期条件充分、集中连片效应突出”为原则,以苏州古城14.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为核心,辐射19.2平方公里历史城区全域,甄选231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建筑进行保护修缮,申报项目总建筑面积167667.87平方米。
据介绍,本次项目所申请的补助对象,基本上建于清代至民国时期,现状功能包括居住、共生院落(非居住与居住功能并存)、公共配套、教育等,建筑形制为一至两层的苏州传统建筑。针对文物本体的病害分析,将231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状态分为三类:轻度残损(157处)、中度残损(31处)和重度残损(43处),并根据现状情况及修缮需求,分为保养修缮、解危修缮、系统修缮三个类型。
华宅位于姑苏区东麒麟巷16—17号,始建于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宅院坐北朝南,共一路四进,依次为门厅、轿厅、大厅、楼厅,为传统木结构民居建筑。其中大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该处建筑长期作为民居使用,由于使用负荷较大,导致多处建筑出现结构性病害,属于中度残损,亟须进行解危修缮。”姑苏区住建委公房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此次修缮将对建筑内各类残损木构件进行更换,对出现歪闪梁架、墙体以“打牮拨正”方式进行纠偏,并对油漆剥落、脏污构件进行重新油饰。同时将对院落空间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在保留原有民居功能的前提下,进一步改善文物建筑生存状况,达到让文物建筑延年益寿的目的。
郭绍虞故居位于平江历史文化街区大新桥巷,为我国著名中国语言学家、文学家、文学批评史家郭绍虞居所。
姑苏古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徐学良介绍,故居总体呈“曲尺形”分布,东路一路五进,中路大厅,西侧楼厅两座,交错并列。这是较为典型的苏式传统民居代表,大厅建筑价值颇高。该处建筑由于年久失修和后期使用过程中的不当改造,整体保存状况不佳,属于重度残损建筑,需进行系统修缮。此次修缮将采用揭顶修缮和落架修缮相结合,全面恢复院落原有空间布局、历史风貌与形制特征,通过对残损构件将采用修补、加固、更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修缮,在保证文物建筑原真性的前提下,全面系统改善文物建筑的生存品质,并在此基础之上科学开展活化利用,满足现代人居需求。
江苏各地已开展不少创新工作
点多面广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在彰显地方文化特色、塑造城乡传统风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因为数量多、产权杂等问题,一直以来是文物系统性保护的短板弱项。姑苏区在未定级文物保护方面起步较早,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这是姑苏区成为首批全国试点的重要原因之一。
苏州市自2002年起设立“无力维修文物保护经费”,2015年设立“古城保护专项资金”,针对私有产权、责任主体不具备修缮能力、面临重大险情的文物建筑,在财政专项经费的支持下开展保护修缮工程,保护了一大批低级别文物建筑。姑苏区公共文化中心主任施政介绍,比如该中心位于大儒巷38号,前身为元代蒙古皇族所建的昭庆寺。明清时屡废屡建,有相关史料记载明代大儒王敬臣曾居住于此,并在其中开馆讲学,言传身教。现存建筑为清同治十年(1871年)重建。“我们邀请了单霁翔工作室入驻,在财政支持下,通过全国顶级专家的亲临指导,进一步提升了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施政说。
如今,通过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该中心成为一个突出的公共文化阵地。它不仅为街区提供了丰富的文化活动,还通过非遗展示、非遗研学、非遗市集和曲艺表演等多元化的服务,满足了市民游客对文旅消费的需求,成为古城保护和文旅融合的典范。
记者从省文物局了解到,近年来,江苏各地在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方面开展了不少试点工作、创新工作。
南京市出台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对国有和非国有产权的文物建筑保护采取不同的支持政策。无锡市按照“高保障、低保费、广覆盖”方式,由政府购买不可移动文物“意外损害修复保险”,主要解决文物抢险资金、抢险方案编制、受灾文物赔付和部分低级别、私有产权文物建筑抢险资金来源问题,放大财政资金保障效益。扬州市出台市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非国有文物建筑纳入支持范围,修缮补助资金根据竣工决算直接拨付承担项目的文物修缮资质单位。常州市出台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补助管理办法,明确资金补助比例,方案设计和工程施工最高能分别获得5万元和20万元补助。泰州市出台政策鼓励产权人自主修缮,验收合格后可按产权面积获得一次性补助,每户上限为4万元。
据了解,下一步,省文物局、省财政厅将始终践行好“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加强系统规划、整合资源、统筹推进,指导各地在低级别文物建筑修缮、文物建筑修缮保护管理体系建设、文物建筑原真性保护技术研究、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和岁修制度建立等方面深入探索,在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中展现江苏担当。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杨民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