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均衡有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财政政策发力适当靠前”的要求,推动财政资金靠前发力,及早发挥效益,同时加大各项资金统筹力度,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推动尽早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拉动有效投资,扩大有效需求,支撑全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二是严格直达资金分配使用。严格要求预算单位执行直达资金管理规定,全面落实直达资金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严禁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以提高直达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是大力压减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对非刚性非重点支出进一步压减,对低效无效支出进一步削减;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做到“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四是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落实“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位置,科学测算支出需求,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三保”预算执行监测和库款保障机制,保障“三保”刚性支出足额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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