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人社工作质效,为企优环境,为民办实事,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县人社局按照“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工作机制,直接把“流动仲裁庭”这列和谐号高速动车直接开进园区企业驻地,方便劳企双方就近、就地解决纠纷,并利用庭审观摩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的法律常识和维权意识,引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县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据悉,休宁县园区某企业职工胡某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后经县人社局依法认定为工伤九级,因双方就工伤赔偿事宜发生争议,遂劳动者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请劳动仲裁。县人社局仲裁院依法立案后,按照流动仲裁庭实施方案,决定开展“流动仲裁庭”服务。流动仲裁庭审现场,仲裁员在全面把握案情和当事人诉求的基础上,厘清双方争议焦点,释法明理、类案解析、耐心劝导,平衡双方利益诉求,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仲裁员本着“控末端,防再病”的原则,根据案情实际情况,向企业出具《仲裁建议书》,切实从源头上堵塞企业自身管理漏洞,护航企业行稳致远。
据统计,2024年1-6月,休宁县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1件,结案50件,涉及人数53人,涉案金额261.8万,调解成功45件,调解成功率为89.7%,仲裁终结率89.7%,结案率98%,向企业出具《调解建议书》8份、《仲裁建议书》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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