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市总工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建立“工会+法院”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市总工会主席卢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从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双方围绕推进“工会+法院”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并签订了《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合作协议,商定建立联席会议、诉调对接、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双向通报和信息共享、司法建议与工会监督衔接、困难职工(农民工)联合救助、典型案例发布合作共建等八项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工会+法院”协作配合工作,卢俊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好风险防范,突出关口前移,完善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创新协作模式,不断完善常态化沟通会商机制,以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工作为抓手,共同以法治力量更有力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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