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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布2024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以震慑违法经营行为,优化全市消费环境。

办卡容易退卡难?消费者该怎么办?某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通过“案情还原”帮助消费者识别违法行为。

案件中,当事人以店堂告示、年卡背面印制有“概不退换”内容为由不予办理退费。执法人员在接到投诉后,依法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还发现“健身年卡”背面印有“本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私教合约书》中印有“如有未尽事宜,本健身馆享有最终解释权”等内容,这些内容均为不公平格式条款,为当事人单方事先拟定,且未用单独告知、字体加粗等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出了警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新房交付签订相关协议时,也要留个心眼。根据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某物业集团镇江分公司管理的大港某小区物业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与小区业主签订的《园区服务协议》第四条第2项为“乙方不得以不使用或空置为由,拒付或折扣支付园区服务费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提前终止园区服务内容”。《园区服务协议》属于格式合同条款,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通过交房时机,与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同时变相签订了《园区服务协议》,从而达到向业主收取园区服务费的目的。

教育收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学校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政府部门制定的收费政策,合法合规收取费用。某幼儿园在已收取幼儿保育教育费的情况下,通过开设“篮球”“艺术”等特色课程,违规收取幼儿各类“课程费”。市场监管部门依规对其作出了罚款94000元的行政处罚。

食品生产企业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是一种隐蔽性极强的违法行为。检查中,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某食品有限公司出现了“早产食品”——生产于9月13日的面包,被打上了“9月16日”的日期。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威胁消费者健康安全,破坏了市场秩序和社会信任,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除了公布典型案例,市场监管部门还通过案例分析点评,帮助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识别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林长远 记者 朱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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