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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农业农村局四举措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徐州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基层落细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全过程执法监管。加强对水产品生产单位、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突出对养殖主体“三项记录”进行检查,实现投入品来源可追溯。加强水产养殖企业(场、户)苗种来源监管,保证苗种来源可追溯。严格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督促指导养殖企业(场、户)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严格执行安全休药期制度,出塘销售前严禁使用禁限用药物,出塘运输时禁止添加“地西泮”等禁用药物。对鲫鱼、鲤鱼、大口黑鲈、乌鳢、黄鳝和牛蛙等重点治理品种的养殖生产主体,规范监测抽样程序。全市检查400余家养殖、经营主体,监测产地水产品样品215批次。

二、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开展水产品执法抽检,重点检测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非法添加药物残留和恩诺沙星、氯霉素等违法添加抗生素项目,掌握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省级监督抽检出现的不合格水产品,第一时间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对水产养殖主体投入品使用、休药期制度执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情况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调查,对于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坚决严惩。全市查处案件17件,已结案15件,罚没款8万余元,无害化处理不合格水产品168公斤。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持常态化联勤联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对于检查发现水产养殖场仓库药品、饲料存放不规范和养殖场“三项纪录”不完整,以及水产投入品违法等行为,依法予以立案,依法予以严惩,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全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7次,检查场所60余场次。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压实社会多方责任。举办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8场,培训普法对象1500人次,与15户水产养殖单位、个人结成学法守法示范对子,进一步压紧压实生产环节、经营环节、运输环节三大主体责任。印发《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化合物清单》《水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册》等宣传资料2.5万余份,让养殖主体自觉规范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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