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6部门联合发文增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福祉
“三年行动”提升关爱服务质量
记者2月29日从民政部门获悉,省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精准帮扶、监护提质、安全防护、心力滋养、固本强基等“五大工程”,不断增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福祉。
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关爱保障困境儿童48.47万人,依托“苏童成长”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实现对所有困境儿童分级分类评估,动态监测、四色管理;2.7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实现委托照护协议签订和监护职责履行全覆盖。
此次实施方案提出,到2026年,江苏要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明显提升、监护体系更加健全、安全防护水平显著加强、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的目标,并细化17项具体举措和63条任务清单,形成全社会关爱服务留守困境儿童的合力。
根据实施方案,江苏将建立“一年两排”“一月一访”制度,做到留守困境儿童数据清、基本情况清、社会关系清、成长需求清以及监护、生活、医疗、教育等重要情况清,落实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形成“一人一档”。
方案要求,由民政部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监督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情况。相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现儿童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报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融合贯通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职能,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权益受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
实施方案提出,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和防范侵害儿童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应急管理部门要开展以预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内容的教育活动。网信部门要组织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
各部门协同搭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平台。团委、妇联要广泛开展精神文化关爱等实践活动。各地要选优配强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队伍,每个村(社区)择优选任至少一名儿童主任,县级民政部门每年对儿童主任进行全覆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