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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五项举措 扎实推进院前急救能力提升

去年以来,市卫健委高度重视院前急救工作,着力提升院前急救能力水平,通过大力配置AED设备、规范管理、应急培训、救护演练、推动立法,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院前急救自救能力大幅度提升。

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大量配置AED设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能在最佳抢救时间“黄金4分钟”内,对患者进行除颤和心肺复苏,提高抢救生命成功率。市卫健委高度重视,在公共场所科学配置AED工作,通过仔细摸排,深入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高度配合,迅速招聘采购,截至6月底,我市已配置AED设备68台。下一步还将陆续配置25台。

二是及时印发文件,加强AED规范管理。市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职责任务,按照AED配置标准,科学合理规划AED设置地点和配置数量,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落实,提升对AED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是开展应急培训,推进公共急救自救知识普及。大力开展医护人员、志愿者线上线下紧急救护培训,不间断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新闻媒介、网络平台及“政风行风热线”向市民宣传AED配置的重要性,传播AED急救设备的操作技能和使用方法,提升全民公共急救能力。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普及型培训12万余人,培训救护员1.5万余人。

四是组织急救演练,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市、县两级分级分类,加大规范化急救培训及AED操作使用培训,针对各领域高危岗位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志愿者等重点人群和各级各类学校等重点机构开展卫生应急基本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2023年,我市举办应急救护普及性演练135场,受益人数41116人次,救护员培训89场,4370人次。

五是建章立制,推动院前急救立法。5月29日,市卫健委印发《关于成立市卫生健康委<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立法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委四级调研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市急救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基本框架、工作步骤和工作方案,组织部署调研,确定立法重要内容。目前,立法工作正在按程序步骤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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