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为进一步促进工业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印发了《亳州市进一步促进工业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的若干措施》,通过细化工业低效用地认定标准,明确分类处置措施,加快盘活利用工业低效用地。
据悉,2024年以来我市进一步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盘活利用低效闲置土地。一是盘活存量、遏制增量,分类盘活工业低效用地41宗面积4545亩,清理批而未供土地10550亩,处置闲置土地4518亩,闲置土地净减少2141亩;二是加强产业用地监管,实施产业用地“双合同”监管项目43个;三是优化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探索开展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用地4宗114.6亩,实施工业项目带方案出让3宗70.26亩,支持工业用地分割转让3宗39.6亩;四是增加优质资源有效供给,实施差别化政策供地9宗面积226.7亩。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发展优质产业,限制和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要素保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水平和使用效益,提升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意识。(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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